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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终审宣判 德恒证券7高管被判刑 今日下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终审判决书宣告了“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的罪与罚,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尘埃落定。 6月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德恒证券和该公司的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 8月31日,重庆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德恒证券和7名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鉴于上述评判,重庆高法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德恒证券的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刑,原公司总裁韩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副总裁郭建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原副总裁邵义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原副总会计师李普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原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政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原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王维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原计划管理部总经理谢云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朱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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