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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权力失控提出“谁来监督国企一把手”命题 分析一些国企“家族化”现象的滋长及现形,不难发现许多共同之处,比如,“一把手”权力失控成为“通病”,在用人问题上有绝对的决定权,并毫不避嫌地任用家族成员或亲信;家族成员在企业中的所作所为,企业职工应早都有耳闻,但由于他们位高权重,奈何不得;一些腐败问题的败露,大都不是在其权势最显赫的时候,对其的查处,有其明显的滞后性。有关专家认为,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今天,对国企“一把手”及其行使的权力的监督体系不能说不健全,如党内监督、权力机关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等等。但名目众多的监督类别,对国企“一把手”来说,似乎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这说明监督体系或监督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 比如党内监督方面,政企分开后,对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工作考评机制偏重于几个硬性经济指标,导致不少干部热衷于个人“政绩”的宣传,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等深层次方面的考评被忽视,或简单化或表面化;权力机关监督、立法机关监督方面,在体制剧烈变革的同时,由于法律法规建设、机构设置跟不上,造成“无法可依”、无专门机构进行有效监督;国企内部监督方面,政企分开后,国企普遍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领导的自主权扩大,但对国企经营者权力约束机制和权力行使机制没有作明确界定。不少企业领导集管人、管钱和用权于一身,大权独揽,权力得不到有效制衡,加上国企领导是任命制,致使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被弱化,民主和公开程序缺失,“一把手”“一言堂”现象形成,其主导制定的企业工作制度在自己面前失去刚性,形同虚设。据了解,河南新乡棉织厂原厂长张同安在企业改制中,大量变卖国有资产,将厂房和家属院以极低价格卖出,其价格连副厂长都不知情。在多类别的监督乏力情况下,如果“一把手”又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则极易出现“上级监督不着,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如果出现监督真空,在“一把手”思想蜕变的作用下,则极易陷入谋私怪圈。 一些经济界人士认为,股份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方向,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记者调研发现,不少国企的股份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呈现出“伪改制”现象:高层管理者背离股份制运行法则,治企不是靠机制,而是靠人治,董事不管事、监事不监事、股东成摆设。据了解,陕西西安宇翔公司的股权是平均分配的,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在内每人一股,400多名职工股东是股权的主体,应拥有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董事会的意志应代表股东主体的意志,董事会的行为要受广大股东制约。但实际上广大股东成了摆设,公司的经营行为、财务状况等,“大股东”们全然不知情;股东多年来无法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连修改公司章程等这样的大事,股东们没有发言权。董事会的少数股权操纵多数股权的命运,董事会成员甚至以公款私存方式,以个人名义投资注册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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